为了使全校师生在运动会上充分体现团结、友谊、奋进的精神风貌,激励各参赛队充分发扬团队精神,赛出水平、赛出风格,促进校风建设,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评比内容和标准
一、 开幕式(满分20分)
按要求组织4×9方队参加入场式,并做到方队成员服装统一,步伐整齐,口号响亮,精神饱满。(15分)
* 方阵要求:人数符合要求(若不符合酌情给分);遵守纪律,服从大会指挥;步伐整齐,精神面貌好,能体现北理学子的良好风貌;能体现专业学院特色,具有创新意识;在行进中有队形变换,但如果影响到整体队伍的行进会酌情扣分。
在升国旗、奏国歌和大会发言时,方队成员及基本观众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5分)
二、 大会宣传(满分20分)
1、 额定稿件评分=实交稿件数/额定稿件数*30
2、 播发率评分=实际选稿数/额定稿件数*40
3、 当天稿件数评分=各专业学院选播稿件数/播出最多的稿件数*30
(1、2、3评分之和即为各专业学院宣传稿原始得分)
三、 看台秩序(满分10分)
按要求的人数组织120名基本观众在指定位置就座。
比赛期间,观众没有打牌、下棋、相互打闹、乱扔杂物等现象,始终保持看台环境整洁。(10分)
啦啦队(10分):口号内容4分,口号响亮程度3分,口号整齐程度3分。
四、赛场秩序(满分30分)
运动员须佩戴本人号码布按时到检录处登记、到比赛场地参赛。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无故弃权者,每人次扣1分;冒名顶替者,每人次扣3分。
运动员必须遵守赛场规则,服从裁判。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由所在单位负责人与大会总裁判协商处理。凡运动员本人与裁判或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的,视情节每人次扣2-5分;
比赛期间,无关员工不得随意进入比赛场地。任何工作人员均凭有效证件方能进入比赛场地,不得将证件私自转借他人,违者必究。
比赛中领跑、陪跑,每人次扣2分;不服从管理影响比赛正常进行者,视情节每人次扣3-5分。 特别是田赛项目(特别是标枪)坚决杜绝非参赛员工进入场地。
大会未宣布结束而提早离开运动场的每人次扣2分。
五、场地卫生(30分)
1、本学院看台卫生做到一日二扫,上下午比赛结束时各检查一次,若发现有纸屑、塑料袋其它杂物的酌情扣2-5分/每次。
2、发现员工在比赛场地上乱丢杂物的每人次扣2分。
六、 闭幕式(满分10分)
组织方队参加闭幕式,方队人数与开幕式的相同,并做到队伍迅速、整齐、安静、服从调度。每少一人,扣1分。
第二条 评比组组成
评比组由体育部、后勤处、党群处、员工工作处、团委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看台秩序评审 员工工作处
赛场秩序评审 体育部
大会宣传评审 党群办公室
场地卫生评审 后勤产业处
开、幕式评审 团委
各单位根据要求检查,最终将每项总分于11月1日下午15:00前汇至精神文明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 精神文明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足球场体育办公室内。
根据分数高低,评出3个精神文明奖获奖单位。
第三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共青团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