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和转正工作的规定
为纯洁党的组织、保证员工党员质量,充分发挥员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员工党支部应进一步加强党员在预备期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杜绝和防止预备党员在被批准入党后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模范作用不明显的现象,特制定此规定。
一、预备党员的要求
员工党员在预备期应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课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课学习成绩。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同学和集体服务,在各项活动之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针对发展大会上提出的缺点和不足加以改正和完善。党员在预备期满半年和一年时,要分别向支部书面总结此段时间内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进步情况,在此段时期内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和支部会上所提缺点的改正情况等,预备期满之前一个月须主动提出转正申请。
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
1. 与预备党员谈话。帮助他们了解预备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党章中规定的向党员提出更高标准的要求。
2. 确定联系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要严格按照《预备党员考察表》进行,由支部负责,联系人(一般为入党第一介绍人)定期向支部汇报考察情况。对预备党员的考察至少要一个季度汇报一次,支部要及时指出其不足和努力方向,联系人应及时将支部的意见传达给预备党员。
3.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应及时将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4. 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教育。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现今形势与政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提高预备党员的理论水平,
5. 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分配给预备党员适当的工作任务,为他们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增强其党性,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6. 定期将考察结果记录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中。
三、预备党员的转正
1. 本人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一般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左右)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和一年的思想、学习及工作总结。提出转正申请要坚持自愿原则,如本人没有及时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要进行提醒、启发并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申请转正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报党支部备案。
2. 支委会提出意见。在预备期满前,联系人应及时报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支部应根据一年的考察情况、书面记载和本人书面转正申请书等情况,对照党章中规定的党员义务检查、讨论其是否能按期转正;重点针对以下两条进行审查:一是针对发展大会提出的预备党员的缺点和不足改正、弥补情况,二是针对该党员在预备期一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看其是否真正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 召开支部大会,会上要客观、严肃、认真的讨论其预备期间的表现,并对其今后的发展提出建议和希望。主要程序是:
1) 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提交),汇报预备期内的思想和工作学习等情况
2) 介绍人发表意见
3) 大会讨论
4) 党员表决,党支部作出决议。对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在填写时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
5)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讨论的意见和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6) 将支部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