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2013届毕业生离校后各项手续办理流程
一 关于报到证
1、报到:
注意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为:7月1日-7月31日,拿到报到证之后,应妥善保管,务必在报到期限内到相关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报到,逾期未报到责任自负。如在报到期限内遗失报到证,应及时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告,并由就业指导中心向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提示: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是3622559,联系人是李老师。
注意:
1)广东省内的一律到报到证左上角抬头的部门去报到,例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若是具体单位的则到该单位报到,如南方电网等。
2)外省的先到省级毕业生主管人事部门报到,(或者显示在抬头处,或者显示在右下方备注栏里),再到地方人事部门报到或者相应的单位报到。 【省级部门】—→【地方部门/主体单位】
报到单位的具体地址:请到官方网查询、拨打114或参考单位给出的相关信息。
2、核实档案到达
请各位毕业生自拿到报到证后三个月之内到当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档案是否收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各地要求不一,请向报到单位咨询),若逾期不办理则将对你以后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如档案未达,亦请及时电话向学校咨询。
提示:学校员工档案室的联系电话是3622554,联系人是黄老师。毕业生档案转迁地为广东省内的,可到各地人才服务交流中心进行查询。
(升读国内研究生、暂缓就业、结业生、外籍生源(即移民)无报到证。考上国内研究生和考上公务员的同学档案是直接按调档函的单位寄发,核实时就到调档函的单位核实即可!结业、暂缓就业、移民的同学档案留学校档案室。出国留学的同学档案和户籍均迁回生源地因此也有报到证并需要按要求去报到)
二 关于户籍迁移
入学时将户籍迁入学校的同学,在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请仔细阅读后勤保卫处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关于2013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须知”。
在你领取或办理了户口迁移证之后,请务必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户籍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如不慎遗失户口迁移证,需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到金鼎派出所申请补办: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4.户口迁移证遗失的书面情况说明。
户籍在校但未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应当及时将户籍从学校集体户口中迁出,避免因户籍在学校滞留的时间超过公安部门规定的期限,而造成个人户籍事项无法正常办理。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缓到期取消暂缓或在暂缓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凭身份证和报到证原件先到户籍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若报到证报到地址为广州市、上海市、北京市,还须提交三方协议原件或有独立人事权的人事主管部门开出的户口落户地址证明)。
暑假期间户籍办公室会安排老师值班以方便同学们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值班时间请留意校园网通知公告栏。
提示:该项事宜联系电话是3622656,联系人是孙老师。
户籍迁移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如因超期(不超过2个月),迁入地派出所不予落户的,请凭《户口迁移证》原件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申请延期。
2)只有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的户籍在校毕业生,才能将户口继续在学校保留两年,否则将被视为空挂户口,按照公安户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随时都可能被清理而导致有关户籍事项不能正常办理。
三 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无论是否暂缓都需要按以下要求办理)
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在离校时和证书一块发放《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有效期为30天,请同学们:
① 妥善保管介绍信并在期限内去相应的基层党组织交介绍信。
② 转入后介绍信的回函,自行保存,无需寄回学校。
此后党费到新的党组织交纳并按要求过组织生活,公司党费统一收缴至2013年6月,剩余的半年党费到新的党组织交纳,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退党处理。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信念,同学们入党时都通过个人的努力去争取并获得的,也是大家在大学期间表现优秀的一个见证,请不要轻易违背入党的宗旨和做出有损党员形象的行为,时刻提高党性修养,自觉维护党员和学校形象。
注意:如果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迁往的党组织有变动的,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院找张老师(HA106)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持有原介绍信。假期不办理。
四 关于党员档案材料
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可以不在同一个地方。
1、正式党员,党员材料和人事档案一块由机要部门寄送,不经本人手。
2、预备党员,党员档案已发给本人(已密封好请勿私自拆封),把档案、介绍信、预备期间表现证明一块交到新的党组织,到期在新组织办理转正手续,转正后从支部把整理好的档案密封后交回到托管人事档案的地方相应的部门。
五 取消暂缓手续
凡是取消暂缓就业需直接到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取消,现场取报到证,省就业指导中心直接处理档案问题,届时听该中心安排和要求。
报到流程和毕业时应届生报到流程一样,随后三个月内需要查询档案或咨询有关事项,详见本文前页。暂缓就业最长时限为2年即到2015年6月,必须在两年内取消暂缓。办理暂缓的同学如果换电话号码一定要告知辅导员,并取得答复。如果到期联系不上省厅会统一清理走档案,档案丢失几乎无法补回所有材料。
取消暂缓流程如下(具体以省就业指导中心该年度的要求为准):
①档案户口回生源地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②有单位接收(单位接收档案及户口;如果单位只能接收档案,只能选择回生源,再从生源地人事局调档)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取消暂缓就业,审核完现场发报到证,按要求报到。如果户口在学校的,凭身份证和报到证原件先到户籍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金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若报到证报到地址为广州市、上海市、北京市,还须提交三方协议原件或有独立人事权的人事主管部门开出的户口落户地址证明)。
最后提醒同学们,请仔细阅读以上细则,有问题直接咨询相关对口的部门,各地程序不尽相同,老师们无法一一回答。到各部门办理手续须为工作日。祝大家毕业顺利!前程似锦!